关于成立教职工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的
决 定
校属各单位:
根据行发[2016]27号文件精神,经二届三次教代会全体代表通过,学校决定成立教职工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。委员会成员安排如下:
主 任:严世荣
副主任:马兴国 李 涛(机关)
成 员:马兴国 牛 佳 孙 磊 严世荣
李涛(机关)李长征 林宝虎 赵兰华
施艳红 焦延林 雷美容
教职工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会,马兴国同志为办公室主任。
湖北医药学院党政办公室
2017年5月10日
主题词:校内申诉 处理 委员会
湖北医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印发
共印45份